| 交易所交易限额规定(注:本表仅做参考,以交易所最新规则为准) | |||||
| 交易所 | 品种 | 合约 | 日内交易限额(手) | 开始日期 | 细则及处罚措施 |
| 中金所 | 沪深300、中证500、中证1000、上证50股指期货 | 各合约 | 500 | 2022年12月19日起 | 自2022年12月19日交易时起,在沪深300、中证500、中证1000、上证50股指期货、国债上,客户某一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500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
| 股指期权(IO\MO\HO) | 单品种 | 200 | 2022年12月19日起 | 一、交易限额标准 自2022年12月19日交易时起,在沪深300、中证1000、上证50股指期权上,客户某一期权品种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200手,某一月份期权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00手,某一深度虚值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30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交易、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是指客户某一交易日在某一品种、某一月份合约或某一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深度虚值合约是指同一月份合约中,行权价格高于上一交易日合约标的指数收盘价的第十个及以上的看涨期权合约和行权价格低于上一交易日合约标的指数收盘价的第十个及以下的看跌期权合约。 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开仓数量合并计算,其标准与单个客户相同。客户单日在同一品种上多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的,按照一次认定。 二、处理措施 客户第一次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交易所将对其采取限制开仓5个交易日的措施;第二次出现,交易所将对其采取限制开仓10个交易日的措施;第三次及以上出现,交易所将对其采取限制开仓1个月的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 |
| 单个月份期权合约 | 100 | ||||
| 单个深度虚职合约 | 30 | ||||
| 大商所 | 焦炭 | 各合约 | 50 | 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焦煤和焦炭品种单个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 |
| 液化石油气 | 各合约 | 4000 | 2022年2月16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 | 自2022年2月17日交易时(即2月16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液化石油气期货各月份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4,0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液化石油气品种单个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 |
| 大豆一号期权 | 各合约 | 15000 | 2022年8月8日起 | 黄大豆1号期货期权与标的期货分开限仓。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有的某月份期权合约中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分别不得超过期权合约的持仓限额。黄大豆1号期货期权持仓限额为15000手,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持仓合并计算。 | |
| 大豆二号期权 | 各合约 | 20000 | 黄大豆2号期货期权与标的期货分开限仓。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有的某月份期权合约中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分别不得超过期权合约的持仓限额。黄大豆2号期货期权持仓限额均为20000手。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持仓合并计算。 | ||
| 豆油期权 | 各合约 | 20000 | 豆油期货期权与标的期货分开限仓。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有的某月份期权合约中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分别不得超过期权合约的持仓限额。豆油期货期权持仓限额均为20000手。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持仓合并计算。 | ||
| 生猪 | 各合约 | 500 | 2023年3月22日起 | 自2023年3月22日交易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生猪期货所有合约上单日开仓量合计不得超过1,000手,在生猪期货单个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500手。 | |
| 棕榈油 | 各合约 | 10000 | 自2023年5月22日交易时(即5月19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 | 该单日开仓量是指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和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 |
| 液化石油气 | 各合约 | 10000 | 自2023年5月22日交易时(即5月19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 | 该单日开仓量是指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和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 |
| 焦煤 | 各合约 | 2000 | 自2024年11月26日交易时(即11月25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 | 该单日开仓量是指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和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 |
| 铁矿石 | 各合约 | 2,000 | 自2024年4月26日交易时(即4月25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 | 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铁矿石期货其他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2,000手。 该单日开仓量是指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和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 |
| 豆粕m | 各合约 | 20,000 | 自2023年11月22日交易时(即11月21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 | 客户在上述期货品种各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其交易限额标准。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 |
| 聚氯乙烯 | 各合约 | 18,000 | |||
| 豆油 | 各合约 | 15,000 | |||
| 聚丙烯 | 各合约 | 10,000 | |||
| 玉米 | 各合约 | 8,000 | |||
| 聚乙烯 | 各合约 | 8,000 | |||
| 聚乙烯月均价期货 | 各月均价合约 | 8000 | 自 2025 年 10 月 28 日(周二)晚上21:00 起 |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月均价期货各合约的交易限额为8000手。 | |
| 聚氯乙烯月均价期货 | 各月均价合约 | 18000 | 聚氯乙烯月均价期货各合约的交易限额为18000手。 | ||
| 聚丙烯月均价期货 | 各月均价合约 | 10000 | 聚丙烯月均价期货各合约的交易限额为10000手。 | ||
| 郑商所 | 动力煤 | 各合约 | 20 | 自 2022 年 3 月 14 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 | 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20手。单日开仓交易数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交易限额限制。 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郑州商品交易所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5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1个月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
| 纯碱 | 各合约 | 10000 | 自2023年11月24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 | 单日开仓交易数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交易限额限制。 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5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1个月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 |
| PTA | 各合约 | 30000 | 自2023年11月24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 | ||
| 甲醇 | 各合约 | 25000 | 自2023年11月24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 | ||
| 玻璃 | 各合约 | 25000 | 自2023年11月24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 | ||
| 菜粕 | 各合约 | 15000 | 自2023年11月24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 | ||
| 菜油 | 各合约 | 10000 | 自2023年11月24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 | ||
| 白糖 | 各合约 | 10000 | 自2023年11月24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 | ||
| 棉花 | 各合约 | 10000 | 自2023年11月24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 | ||
| 锰硅 | 各合约 | 10000 | 自2024年5月14日起 | 在锰硅期货其他各合约上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0000手。单日开仓交易数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和卖开仓数量之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交易限额限制。 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5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1个月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 |
| 广期所 | 工业硅 | 其他合约 | 10000 | 自2025年3月28日起 | 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该手数。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套期保值交易、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
| SI2510、SI2512、SI2601 | 2,000 | 自2025年8月1日交易时起 | 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该手数。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套期保值交易、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 ||
| 多晶硅 | 其他合约 | 10000 | 自2025年7月21日交易时起 | 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该手数。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套期保值交易、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 |
| ps2601至ps2701合约 | 50 | 自2025年12月29日交易时起 | 自2025年12月25日交易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多晶硅期货PS2601、PS2602、PS2603、PS2604、PS2605、PS2606、PS2607、PS2608、PS2609、PS2610、PS2611、PS2612合约上单日开仓量分别不得超过5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 ||
| 碳酸锂 | LC2601、LC2602、LC2603、LC2604、LC2605 | 400 | 自2025年12月26日交易时起 | 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碳酸锂期货LC2602、LC2603、LC2604、LC2605合约上单日开仓量分别不得超过4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 |
| LC2606、LC2607、LC2608、LC2609、LC2610、LC2611、LC2612、LC2701 | 400 | 自2026年1月15日交易时起 | 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碳酸锂期货LC2606、LC2607、LC2608、LC2609、LC2610、LC2611、LC2612合约上单日开仓量分别不得超过4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 ||
| 其他合约 | 10000 | 自2025年12月29日交易时起 | 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该手数。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套期保值交易、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 ||
| 钯 | 钯期货PD2606、PD2608、PD2610、PD2612合约 | 300 | 自2025年12月29日交易时起 | 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钯期货PD2606、PD2608、PD2610、PD2612合约上单日开仓量分别不得超过300手。 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 |
| 铂 | 期货PT2606、PT2608、PT2610、PT2612合约 | 300 | 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铂期货PT2606、PT2608、PT2610、PT2612合约上单日开仓量分别不得超过300手。 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 ||
| 上期能源 | 集运指数(欧线) | 各合约 | 200 | 自2025年10月15日(周三)交易起, | 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新上市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2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
| 原油 | 各合约 | 3200 | 自2024年4月12日(即4月11日晚连续交易)起 |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或者客户,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5个交易日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1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三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2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违规处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 |
| 上期所 | 螺纹钢 | 各合约 | 32000 | 自2023年11月30日晚连续交易起 |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5个交易日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1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三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2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
| 燃料油 | 各合约 | 16000 | 自2023年11月30日晚连续交易起 | ||
| 白银 | 其他合约 | 7000 | 自2026年1月9日(即1月8日夜盘)交易起 | ||
| AG2602、AG2603、AG2604、AG2605、AG2606、AG2607、AG2608、AG2609、AG2610、AG2611、AG2612、AG2701 | 800 | 自2026年1月27日(即1月26日夜盘)交易起 | |||
| 热轧卷板 | 各合约 | 10000 | 自2023年11月30日晚连续交易起 | ||
| 纸浆 | 各合约 | 8000 | 自2023年11月30日晚连续交易起 | ||
| 天然橡胶 | 各合约 | 6000 | 自2023年11月30日晚连续交易起 | ||
| 铝 | 各合约 | 4000 | 自2023年11月30日晚连续交易起 | ||
| 锌 | 各合约 | 3000 | 自2023年11月30日晚连续交易起 | ||
| 黄金 | 各合约 | 2800 | 自2024年4月11日晚连续交易起 | ||
| 铜 | 各合约 | 2000 | 自2024年4月11日晚连续交易起 | ||
| 锡 | 其他合约 | 800 | 自2026年1月16日(即1月15日夜盘)交易起 | ||
| SN2602、SN2603、SN2604、SN2605、SN2606、SN2607、SN2608、SN2609、SN2610、SN2611、SN2612、SN2701 | 200 | 自2026年1月27日(即1月26日夜盘)交易起 | |||
| 镍 | NI2602、NI2603、NI2604、NI2605、NI2606、NI2607、NI2608、NI2609、NI2610、NI2611、NI2612、NI2701 | 2500 | 自2026年1月20日(即1月19日夜盘)交易起 | ||
| (本表仅做参考,以交易所最新规则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