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期发〔2026〕316号、318号”文件、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能发〔2026〕103号、104号”文件、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函〔2026〕838号”文件通知,燃料油、原油、低硫燃料油、油菜籽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一、交易限额调整情况
自2026年9月15日(即9月14日夜盘)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燃料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如下:
(1)燃料油期货FU2610、FU2611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3000手 。
(2)原油期货SC2610、SC2611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800手。
(3)低硫燃料油期货LU2610、LU2611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30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二、交易所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情况
自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收盘结算时起:
(1)燃料油期货FU2610、FU261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6%,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7%,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8%。
(2) 原油期货SC2610、SC261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6%,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7%,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8%。
(3) 低硫燃料油期货LU2610、LU261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6%,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7%,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8%。
(4)自2026年9月15日结算时起,油菜籽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三、公司保证金调整情况
自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收盘结算时起:
(1)燃料油期货FU2610、FU2611合约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2%,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3%。
(2) 原油期货SC2610、SC2611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2%,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3%。
(3) 低硫燃料油期货LU2610、LU2611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2%,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3%。
(4)自2026年9月15日结算时起,油菜籽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况、《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情况,则在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基础上调整。
关于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特此通知。
国新国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