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期发〔2026〕212、213号”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能发〔2026〕64、65号”文件通知,燃料油、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的交易限额、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一、交易限额
自2026年6月2日(即6月1日夜盘)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相关期货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如下:
燃料油期货FU2609、FU2610、FU2611、FU2612、FU2701、FU2702、FU2703、FU2704、FU2705、FU2706合约及后续新上市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3000手。
原油期货SC2609、SC2610、SC2611、SC2612、SC2701、SC2702、SC2703、SC2704、SC2705、SC2706、SC2709、SC2712、SC2803、SC2806、SC2809、SC2812、SC2903、SC2906合约及后续新上市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800手。
低硫燃料油期货LU2609、LU2610、LU2611、LU2612、LU2701、LU2702、LU2703、LU2704、LU2705、LU2706合约及后续新上市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30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二、交易所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情况
自2026年6月2日(星期二)收盘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燃料油、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7%,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8%,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9%。
三、公司保证金调整情况
自2026年6月2日(星期二)收盘结算时起,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燃料油、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3%,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4%。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况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基础上调整。
关于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特此通知。
国新国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