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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焦炭期货合约交易限额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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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商所发〔2026〕209、210号”文件通知,焦炭期货合约的交易限额和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如下:

一、交易限额

2026年6月12日交易时(即6月11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焦炭期货各合约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5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焦炭期货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二、交易所保证金调整情况

2026年6月12日(星期)结算时起,焦炭期货合约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2%投机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5%。 

三、公司保证金调整情况

2026年6月12日(星期)结算时起,焦炭期货合约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6%,投机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9%。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合约,其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交易保证金数值中的较大值收取。  

国新国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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