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中国证监会已同意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丙烯期货及期权注册。现将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丙烯期货自2025年7月22日(星期二)起上市交易,当日集合竞价时间为上午8:55-9:00,交易时间为9:00-11:30和13:30-15:00。7月22日当晚起开展夜盘交易,夜盘交易时间为21:00-23:00。
丙烯期权自2025年7月22日(星期二)晚上21:00起上市交易,当日20:55―21:00为集合竞价时间。
二、上市交易合约
丙烯期货: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PL2601、PL2602、PL2603、PL2604、PL2605、PL2606、PL2607。
丙烯期权:首日上市交易合约为标的月份2601、2602的丙烯期权系列合约。
三、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
1、交易所标准
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8%,涨跌停板幅度为±7%。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丙烯期货合约上市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合约挂牌基准价的±14%。
2、公司保证收取标准
公司默认收取的保证金比例为在交易所保证金比例基础上加4%(上市首日所有客户该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比例为 18%)。
四、挂牌基准价
郑商所根据期权定价模型计算各期权合约基准价。其中波动率参数参考丙烯现货价格历史波动率等因素综合确定,利率参数取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挂牌基准价于7月22日结算后在郑商所网站“交易数据”栏目公布。
五、最大下单数量
丙烯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量为1手,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量为1000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量为200手。
丙烯期权限价指令的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手,市价指令的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2手。
六、持仓限额
丙烯期货合约限仓标准见下表:
交易时间段 | 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最大单边持仓量(手) |
自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 | 2000 |
自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 | 500 |
交割月份 | 50(自然人客户最大单边持仓量为0) |
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所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月份丙烯期权合约投机持仓限额为2000手,丙烯期权做市商持仓限额为6000手。
七、手续费收取标准
丙烯期货公司默认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为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三,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三。
丙烯期权公司默认交易手续费标准为3.0元/手。丙烯行权(履约)手续费收取标准与期权交易手续费相同,行权(履约)后新建期货持仓不收取手续费。
八、替代交割品升贴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聚合级丙烯》(GB/T 7716-2024)规定的I型丙烯,且20mg/kg<水含量≤50mg/kg,贴水50元/吨。
九、询价限制
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可以向做市商询价,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得小于60秒。
丙烯期权合约最优买卖报价价差小于等于下表差价时,不得询价。
申报买价(元/吨) | 价差(元/吨) |
申报买价<50 | 5 |
50≤申报买价<100 | 7 |
100≤申报买价<200 | 12 |
200≤申报买价<400 | 20 |
400≤申报买价 | 32 |
十、申报费收取
自2025年7月22日交易时起,对丙烯期货交易收取申报费,自2025年7月22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对丙烯期权交易收取申报费,具体如下:
品种 | 信息量 | OTR≤2 | OTR>2 |
丙烯期货 丙烯期权 | 信息量≤4000笔 | 0元/笔 | 0元/笔 |
4000笔<信息量≤8000笔 | 0元/笔 | 1元/笔 | |
信息量>8000笔 | 2.5元/笔 | 5元/笔 |
其中,期货品种申报费根据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在期货合约上的报单成交比(Order to Trade Ratio,OTR)所在区间以及信息量分梯度计算;期权品种申报费根据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在期权合约月份上的报单成交比所在区间以及信息量分梯度计算。
特此公告。
国新国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