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期发〔2025〕287号、288号”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能发〔2025〕39号、40号 ”文件通知,部分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限额调整如下:
一、交易所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情况
自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收盘结算时起,交易所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
1.纸浆、胶版印为刷纸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6%,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7%。
2.镍、锡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
3.丁二烯橡胶、天然橡胶、20号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
4.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5%,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
二、公司保证金调整情况
自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收盘结算时起,公司保证金调整为:
1.纸浆、胶版印刷纸期货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
2.镍、锡期货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3.丁二烯橡胶、天然橡胶、20号胶期货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4.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
三、交易限额调整情况
自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200手。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况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
国新国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