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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程序化交易监管要求及开展协议补签与信息报告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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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中国证监会《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及各交易所关于程序化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规范程序化交易业务管理,落实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作背景与依据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管理规定》将于2025年10月9日起正式施行。程序化交易是指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者下达交易指令在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客户进行程序化交易的,须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二、 您需要配合完成的工作

为确保您的程序化交易业务平稳持续运行,请您积极配合我司完成以下两项工作:

1. 补签《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

2. 填报《程序化交易客户信息报告表》

三、 时间要求与过渡期安排

我司将于2025年10月9日开展协议补签与信息报告工作,请您务必在2026年2月28日前,配合我司完成协议签署与信息报告工作。自2026年3月1日起,若未按规定完成报告,我司有权采取拒绝接受开仓委托、拒绝系统接入等措施。

四、 操作说明与路径

1. 协议签署:我司将指导您完成《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的电子或书面签署流程。

2. 信息报告:您需如实、准确、完整地填报《程序化交易客户信息报告表》。我司将对您报告的信息进行核查,并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统一报告系统向交易所报送。

五、 重要提示与后果

请确保所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我司及交易所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核查,一经发现虚假报告、隐瞒报告等情况,将依据监管规定和委托协议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对于未在过渡期内(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协议补签及信息报告工作的客户,我公司将根据《管理规定》及交易所要求,自2026年3月1日起,有权采取拒绝继续接受其开仓委托等措施,直至其完成相关报告义务。

对于高频交易者或频繁发生异常交易的客户,交易所或我司可能要求对您的技术系统进行测试,请您予以配合。

六、 联系我们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立即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拨打我司专线:0898-66763480。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公司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特此公告。

                                                                  国新国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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