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份临近交割期合约保证金的调整提示 | ||
尊敬的客户:根据各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本月临近交割期合约保证金调整时间如下: | ||
交易所 | 交易所调整时间 | 公司调整时间 |
上期所 | 7月12日结算时起,所有1607合约保证金调整为20% | 7月11日结算时起,公司客户所有1607合约保证金调整为24% |
7月29日结算时起,所有1608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5% | 7月28日结算时起,公司客户所有1608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9% | |
7月29日结算时起,所有1609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0% | 7月28日结算时起,公司客户所有1609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4% | |
大商所 | 7月20日结算时起,所有1608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0% | 7月19日结算时起,公司客户所有1608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4% |
7月29日结算时起,所有1608合约保证金调整为20% | 7月28日结算时起,公司客户所有1608合约保证金调整为24% | |
郑商所 | 7月15日结算时起,所有1608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0% | 7月14日结算时起,公司客户所有1608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4% |
7月29日结算时起,所有1608合约保证金调整为20% | 7月28日结算时起,公司客户所有1608合约保证金调整为24% | |
上期所:进入交割月的合约,在最后交易日的前五个交易日取消单向大边保证金优惠。 中金所:对于实物交割(国债)合约,在交割月份的前一个交易日收盘后,交易所仍按照买卖双向持仓金额收取交易保证金从而防范实物交割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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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为交易所临近交割月合约的常规调整,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请届时关注交易所网站或者公司交易日历。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控制好持仓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