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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典型洗钱案例及评析之六十一|袁某志地下钱庄洗钱案

编辑者:    2023/10/20 10:11:44    点击: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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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十一:袁某志地下钱庄洗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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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  绍

2022年6月,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洗钱罪判处袁某志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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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被告人袁某志,男,汉族,1979年8月12日出生。袁某志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外汇兑换业务,在上游客户报价的基础上,加价与下游客户进行资金兑换,从中加收手续费赚取差价牟利。2018年5月至2020年5月期间,袁某志在明知曾某某等人(另案处理)从事走私犯罪的情况下,多次帮助曾某某等人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袁某志与曾某某等人通过微信群商谈好兑换汇率、兑换金额后,通过其控制的银行账户收取转入的人民币,扣除自己的获利后将剩余人民币转给上游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上游客户收到转账后,通过香港的银行账户将非法兑换出的美元转入曾某某等人提供的香港收款账户中。经调查核实,袁某志为曾某某等人非法兑换外汇并将资金汇往境外,金额共计人民币约1.7亿元。被告人袁某志明知曾某某走私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洗钱罪,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洗钱罪对袁某志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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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本案是地下钱庄实施洗钱犯罪的典型案件。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恐怖主义犯罪国际化,走私犯罪和跨境毒品犯罪增加,以及我国加大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涉地下钱庄刑事案件不断增多。地下钱庄已成为不法分子从事洗钱和转移资金的主要通道,不但涉及经济金融领域的犯罪,还日益成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渠道,成为贪污腐败分子和恐怖活动的“洗钱工具”和“帮凶”,不但严重破坏市场管理秩序,而且严重危害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必须依法严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说明中,增加了“地下钱庄”作为通过“支付”结算方式洗钱,旨在为有关部门有效预防、惩治洗钱违法犯罪以及境外追逃追赃提供充足的法律保障。本案依法以洗钱罪对地下钱庄经营者追究刑事责任,充分体现对涉地下钱庄洗钱犯罪的严厉打击,更好发挥打财断血的作用。

 

来源:北京反洗钱研究中心、金融机构洗钱犯罪类型分析与经典案例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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